李院长对学院十多年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简要回顾,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他强调指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一个单位整体工作的反映,是全体职工精神风貌的体现,也是衡量其工作作风、综合素质的重要标志。我院自1985年荣获区级文明单位以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工作,积极推进,2009年,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多年来,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现根据甘肃省文明委《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推荐和现有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复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甘文明委【2011】7号),结合《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标准》、《甘肃省文明单位评选细则》具体要求,在区文明办、市文明委全面考评、积极推荐的基础上,我院被正式列入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名单,并于近期接受省文明办专家组的测评及中央文明办的抽查。各部门要在已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完善制度、创新内容,查漏补缺,使我院创建工作再上台阶,顺利完成测评验收。
党委宣传部部长薛守文对学院近期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环境氛围营造、材料准备、接待安排进行了说明。
据悉,此次测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材料审核等三种方法进行,还将进行公示。
供稿:党委宣传部 苏文力
摄影:党委宣传部 孙建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