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职委〔2016〕57号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各处(室)、系(部)、中心:
根据中央纪委要求,省纪委于2016年9月14日至10月12日期间推出《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集中对出入隐秘场所,组织隐秘聚会,公款吃喝、旅游,收送节礼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省纪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市纪委也多次发文通知,要求各高校、各部门强化监督,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及时报送信息。学院党委对此高度重视,提出节俭过节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泛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书记以及各系(部)、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要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纪委、省教育厅纪检组、市纪委有关中秋国庆双节等通知要求的学习宣传工作做为“双节”放假前的政治学习任务抓紧落实,要针对本部门、本单位一些错误习惯和旧风陋俗,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积极营造节俭过节的节日氛围。
二、严格规定做到令行禁止
学院党委和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十四条规定。
学院党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作风纪律各项规定,要按照省教育厅纪检组、市纪委要求,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列支、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花卉、食品等节日礼品;严禁违规举办庆祝会、茶话会等各类节会和庆祝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走亲访友和公款旅游;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酗酒和工作日期间饮酒;严禁收受或变相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包括通过网购+快递形式递送的微信红包、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品卡)等;严禁违规发放节日期间值班加班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出入各类私人会所、隐秘场所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赌博和搞各类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借用、租用和变相占用下属单位车辆以及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或公款支付费用。
三、率先垂范营造节日氛围
(一)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各种形式,强化党内监督,抓好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大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对于在节庆期间举办婚宴的干部职工按要求填报宴请情况报备单。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响应学院党委提出的节俭过节倡议,带领职工学习中央、省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以中国传统节日文化为引领,积极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宣传爱国精神,组织广大职工愉快地过好节俭、文明、爱国、忠孝的中秋、国庆佳节。
(三)广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响应中央号召,以中国优秀的传统节日文化丰富自己的生活,与家人、亲属一起过一个文明、祥和、俭朴的节日。
(四)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室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组织明察暗访,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
(五)实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报告”制度,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和各处(室)、系(部)、中心要指定专人分别于2016年9月17日、23日、10月8日12:00前通过学院党委办公群上报信息。
(六)如有违纪情况,问题材料报送一律以Word文档形式报送,采用统一格式。标题:单位+职务+姓名+违纪问题,内容:违纪时间、违纪地点、主要违纪事实、建议处分类型及等级、违纪资金物品处置等情况。
附:学院监督电话:7658812(党办)、15193102238(马炳)
7658801(人事处)、15193102653(邹平吉)
7618942(纪检监察室)、13993168861(刘萍)
13669312287(张文晋)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