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中心:为方便广大教职员工办理报销等相关事宜,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现将财务销时间安排如下:一、每周一、三、四为集中报销时间,期间可办理领导签字、票据审核、票据收集等业务;二、每周二、五为计财处集中处理账务时间,期间不再办理报销业务。计划财务处二〇一六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