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中心:
根据学院教学资源调整工作需要,为统一学院形象,进一步规范管理,现就各部门所属办公、教学、实训、生活场地标识有关资料进行上报汇总,学院进行标识的统一设计制作安装。
总校区综合楼、第一至六教学楼、机械工程实训中心,房间编号不做变动;各部门所属范围(含办公等)由各部门负责命名。
雁儿湾校区由初等教育系命名、编号(含办公、教学、实训、楼层、卫生间、储藏间等),并提供Excel平面图。
桃林校区由生物工程系命名、编号(含办公、教学、实训、楼层、卫生间、储藏间等),并提供Excel平面图。
教学、实训场所由教务处负责命名、编号。
学生公寓、大学生活动中心由学生处负责命名、编号。
图书馆楼由图书馆负责命名、编号。
礼堂由国资处负责命名、编号。
各校区建筑、道路、公共区域等由宣传统战部负责命名。
编号原则:1、东西走向建筑,北侧为单号,南侧为双号,东侧为小号,西侧为大号。(如:总校区第一教学楼)2、南北走向建筑,东侧为单号,西侧为双号,北侧为小号,南侧为大号。(如:总校区第二教学楼)3、环形结构建筑,东北侧为始,沿逆时针排序。(如:总校区图书馆)4、所有房间都编入门号序列。(包含卫生间、储藏间等)
为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标识制作安装到位前,各部门自行粉纸打印,临时标识。
上报截止时间:9月18日
联系人:霍晓静
宣传统战部
二〇一六年九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