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基础部、思政部、体育教学部、网络信息中心:
根据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现请各系(部、中心)结合本部门实际,将全部资产(包括教学仪器设备、软件、办公设备、家具、耐用低值品以及库存耗材)按要求进行统计,并于2016年1月16日前报国资处。
同时,将本部门购置日期为2010年以前,拟申请报废的设备统计,并于2016年1月16日前报国资处。
请桃林校区、雁儿湾校区综合办对本校区资产进行协调。
统计时请注意:
1、以实验室为单位统计全部教学仪器设备及耗材,其中工具统计为耐用低值品(如:万用表、钳子、扳手及库存耗材)
2、以办公室为单位统计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统计为耐用低值品(如:剪刀、订书机、碎纸机等)
3、申请报废的物资请单独说明使用情况、维修情况以及利用率。
国资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