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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5-12-17浏览:544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各处(室)、系(部)、中心:

《关于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经20151126日第9次党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中共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

  

          进一步做好学院校园安全工作,在全院师生中切实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管理责任制,认真细致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教电〔2015391号)和《全省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专项行动方案》(甘教安〔2015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2015年党政工作要点》(兰职委〔20151号)和《学院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主要工作任务安排》(兰职院〔2015 100 号)的要求,对学院校园安全工作做以下安排。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院中心任务,校园安全工作是学院基础性工作,只有做好基础性工作才能完成中心任务。在各项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理念,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以及学院党政工作要点的要求抓实抓好安全工作。要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切实维护学生生命安全和学院财产安全。要按照“倒追机制”的工作原则,按照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实际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细致入微的倒追、倒查,要按照发生时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和演练应急预案。

学院党委和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学院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分管部门和领导单位的安全工作。各处(室)、系(部)、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所属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单位在重点部位要设置安全责任人、安全岗位责任人和安全员。对失职、渎职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兰州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办法》(兰办发〔201552号)追究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做到细致入微、防患未然

1.定期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

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有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用电线路及用电安全、危化及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安全、楼道安全、教学设施安全、校舍安全、网络安全、安全监控设备、重点安全部门等。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各责任单位须立即组织整改并拿出切实可行的进度计划表交予保卫处,保卫处报于学院领导批准后,各责任部门须按时按规高质量的完成整改,以确保学院师生生命安全得到保障的前提下进行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

2.建立健全安全例会及安全工作月报制度,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各部门要将安全巡查工作常态化。

每月20号为安全月报日,各处、室、中心、部门及各校区综合办须以文字形式将本月安全工作意见报于保卫处,保卫处汇总后报主管院领导审议,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防患于未然。

主管院领导须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保卫处做会议记录,要对每次会议提交的安全隐患逐一登记造册,上好台帐,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确定整改内容,限时排除安全隐患。

保卫处每两周对学院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大排查,各部门、各系要坚决执行每月一次巡查制度,并将检查结果以文字形式报于保卫处,保卫处汇总后报于学院。

对重点安全部位,各部门、各系须强化警钟长鸣意识,做到时时检查、处处留心,严加防范。

保卫处要加强门卫值班工作,安保人员必须着装上岗,加强对值班保卫人员的知识技能培训,提高治安保卫能力,保卫人员必须进行24小时值班巡逻,坚持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

学生处要建立并严格执行“班级安全工作周报制度”、“疾病防控晨检观察制度”,并详细记载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安全隐患,学生处要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切实整改。

学生处须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学生宿舍不得私拉电线使用电器、不得点蜡烛等明火,不得使用电炉、液化气、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确保宿舍安全。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和协防相结合的原则,后勤基建处须进一步配备相应的物防设备,规范和加强安全工作的建设。

3.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和平安文化建设,加强校园应急体系建设开展安全演练提高师生自救自护意识和素养。

学生处组织,团委、保卫处、各系、中心配合“平安校园文化节”、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防灾减灾日、消防教育日、禁毒日、人身安全技防培训等活动,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活动;加大学院平安文化建设,强化平安文化的教育感染作用。

学生处须把事故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教育培训作为全校师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利用黑板报、标语、图片展览、手抄报、校园广播、网络信息、安全知识竞赛、征文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常态化地对学生进行防火、防溺水、防楼梯踩踏、防交通事故、防传染病、防食物中毒、杜绝毒品及预防其他意外伤害等安全知识教育和自我防范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救互救能力,从而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安全。

保卫处应编写学院安全事故应急办法手册并印发全体师生,使学院师生能正确面对意外安全事件的发生并采取积极有效的自救互救措施。

保卫处组织,学生处、后勤基建处、国资产业处等部门配合,结合自身工作内容加强学院人防、物防、技防和协防的四防有机结合,提高学院安全的应急能力,将安全教育和安全演练相结合,以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为重点。

学生处、保卫处须定期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培训、师生安全意识、逃生技能等安全知识讲座。

学生处、保卫处、后勤基建处、各系、中心须对全院师生进行分层次、多形式地培训,不断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保卫处要结合学院开展的安全教育活动,对广大师生进行消防栓、灭火器使用方法的培训,消防“四个能力”的培训(发现火灾隐患的能力、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逃生自救的能力和引导消防疏散的能力),使师生做到“四懂”、“四会”(“四懂”是指懂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懂逃生的方法,“四会”是指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后勤基建处应做到随时排查,在各显要位置设置应急指示灯和应急疏散标志,防雷、避雷、消防设施的检测检查要及时,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礼堂等重点部位的醒目位置设置应急疏散示意图,对上述发现隐患保卫处应及时配齐应急器材,预防和避免危险事故的发生。

4.消防安全。

后勤基建处、保卫处要明确重点区域的责任人,保卫处要加大对消防器材的购置配备,对原有的消防器材按照要求及时检测,各消防器材使用责任单位及部门须确保使用效果,应急照明设施和紧急疏散标志确保正常使用,防止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加强冬季防火、防爆等安全培训,严格按要求规范工作、妥善保管和使用好危化物品。

后勤基建处组织,学生处、国资产业处、保卫处配合加强疏散通道的检查和管理,及时拆除教室、实验室、实训中、宿舍、办公室等重点部位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建筑物、饰品、栅栏等相关设施,及时清除应急通道上的杂物。、

学生处、宣传部、图书馆、国资产业处、各系、中心要保持各部门管理下的学院人员集中场所(图书馆、会议室、礼堂、学术报告厅、大学生活动中心、食堂等场所)内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绝对畅通,后勤基建处须及时排查各校舍老旧照明线路和设计,严格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管理。

5.加强学院网络安全建设。

要逐步完善了校园网管理规章制度并拿出切实可行的网络安全管理防护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安全责任和分工。宣传部负责学院各类网站的内容发布和内容审查工作,网络中心负责校园网络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

宣传部应制定网络安全意外事件应急办法,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6.明确责任,严格程序,确保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

全源头管理。

各系实验室、实训中心组织,国资产业处、项目办公室、保卫处、教务处配合强化危险品的源头治理,切实提升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巡查制度、要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学院师生事故防范意识和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

国资产业处要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做到从购置、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记录和控制。必须做到“四无一保”,既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

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国资产业处要参照毒化学品的管理要求,落实“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的管理制度。

对于搬迁或废弃的实验室,国资产业处、后勤基建处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7.校舍安全。

后勤基建处组织,学生处、国资产业处、保卫处配合工作要定期组织校舍安全检查,特殊天气随时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汇报排除。

后勤基建处、国资产业处要建立校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校舍信息档案要建立和完善、并将校舍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到个人,要对校舍以“零容忍”的态度进行各类安全隐患地毯式排查和立体化整治,排查出的问题及隐患要逐项制表列出清单,报于学院保卫处整合其他部门隐患后以文字形式上报学院,及时拿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时限,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彻底堵塞漏洞,确保绝对安全。

8.加强饮食卫生安全工作。

后勤基建处要详细学习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文件,加大对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防止病从口入。对食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各种食品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严禁购买不洁、变质食品。严格索证手续,校园内须杜绝“三无”食品。切实做好食堂的卫生保洁工作,除灭“四害”,创建文明食堂。

后勤基建处须加强食堂用电用水用气用火的管理力度,建立完善科学的监督体系,明确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坚决保证学院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9.课堂教学安全。

各系要进一步明确任课教师在课堂上对学生的安全责任,教务处监管责任落实,各系须要求教师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学生,积极研究学生的心理,加强心理辅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各系要建立任课教师对学生的点名制度,教务处监管制度实施,对于学生不上课、不到位、不完成教学任务要及时上报教务处,要落实学生去向,发生失踪等安全事故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院领导以书面文字形式汇报。

体育课、实验课、实训课、实践课等及其它室外课程,相应的实验设备器械及危险实验用品,教务处应建立完整的安全实施方案,要求教师首先进行安全检查,确定完好各项环节安全后方可组织学生使用,使用时,教师不得离开现场,应全程监督学生的活动,加强保护,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课堂安全,有特殊要求的课,教师要了解学生实际,讲清要求和可能存在的危险,然后监督引导进行。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实验耗材一定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存贮及使用办法,对发生意外伤害事件制定相应详细的应急办法。

10.交通及特种设备安全。

学院办公室要对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17号令),着重检查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校车使用许可管理制度、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管理制度、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制度、校车日常检修制度,以保证学院师生乘车安全,严禁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存在,严禁超员现象的发生。

后勤基建处、国资产业处、图书馆、各系实验室、实训中心、培训机构要对所属使用特种设备(以锅炉、蓄水池、配电室、电梯、压力容器、数控机床、龙门吊、大型汽修设备等为重点设备)建立详细的管理制度,着重明确和建立特种设备岗位职责、明确岗位安全责任员,明确岗位安全使用员,建立防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切实落实执行情况,并建立相应安全技术档案,定期检测和维修保养,登记造册,对事故发生要有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以确保学院师生教育教学生活的安全为重中之重。

11.校园大型活动安全。

学院组织大型学生活动,须确定安全责任单位及部门,谁组织谁管理谁负责。大型学生活动组织前必须向保卫处提交安全预案,确定各单位安全责任,明确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如发生安全突发事件须立即启动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安全突发事件预案。

组织大型学生活动,组织单位要确定安全责任员全程巡视,后勤基建处要安排专人确定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保卫处要保证活动治安管理、确定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各疏散通道的安全治理,后勤基建处要确定用电用水用气的安全使用,国资产业处要保证活动使用演出设备、会议设备、特种设备的正常安全使用,组织活动单位要确定学生的组织安全,如发生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2.加大校园及周边地区环境整治力度。

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保卫处须配合有关部门清理整顿学院附近的小摊点,加强学院周边环境的管理工作,积极争取派出所向学院周边增派治安民警。学院继续聘请派出所同志并定期到校进行法律知识法制教育工作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