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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全省归国留学人员个人信息的通知

时间:2015-09-28浏览:805

各总支(直属支部)、各系(部)、处(室)、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摸清我省归国留学人员底数,进一步加强归国留学人员统战工作,拟建立全省归国留学人员重点人物库,根据省委统战部《关于报送全省归国留学人员个人信息的通知》甘统通字〔20157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

推荐的归国留学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海外高等院校学习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国内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厂矿企业等学习、进修或从事讲学、研究工作不少于二年或在我国驻外机构担任一定工作一年以上者。

二、范围和方法

各总支(直属支部)、各系(部)、处(室)、中心有关部门报送要体现归国留学人员在各地区、各部门、各学科和各行业的代表性,原则是个人自愿、各部门推荐的方法。

三、要求

1. 各总支(直属支部)、各系(部)、处(室)、中心有关部门的归国留学人员由各单位报学院宣传统战部,由学院宣传统战部审核后,推荐上报省委统战部。

2.登记表由本人实事求是地填写。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3.请各部门认真填写《甘肃省归国留学人员推荐填报表》,并加盖部门公章。

4.登记表统一用A4纸打印,请各单位于1012日前将登记表原件、推荐填报表和电子版报送学院宣传统战部。

联系人:张琳

联系电话:09317667802

邮箱:6070620@qq.com

附件:1.甘肃省归国留学人员登记表.doc

      2.甘肃省归国留学人员推荐填报表.doc

    

宣传统战部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