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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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时间:2014-10-08浏览:477

各位同学:

自考本科教育是提升高职高专在校学生学历教育的重要途径。学校根据省教育厅、省自考委相关文件精神于2004年开始在学校内开展自考本科助学班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继续教育学院为学校唯一负责该项工作的办事机构。

近期校外各类办学机构,通过多种途径进入学校甚至学生宿舍进行有关宣传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学院要求各系按照学院安排做好此项工作。教职工不得参与和协助校外各类办学机构在校内招生。同时敬告各位同学慎重选择,谨防上当受骗。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