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14年中秋节放假为9月6日(星期六)至9月8日(星期一,中秋节)公休放假,共3天。9月9日(星期二)照常上班。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及时告知本部门人员。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等工作,部门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照学院有关要求、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体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二〇一四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