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处室、中心:
现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甘教规办[2014]13号),请学院教师根据文件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因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网上申报功能尚在完善中,2014年度暂不实行网上申报,沿用纸质文本申报方式办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詹竞舟
联系电话:13893335133
科研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
附件: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甘教规办[2014]13号
各市(州)教育局、省属各高等学校、各直属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已于2014年7月25日启动,为做好我省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4]43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设置
本年度只设重点招标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国家一般课题、国家青年基金课题和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等类别。
二、课题申请人资格条件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79年7月25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课题申请•评审书》中所涉及的课题组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和亲笔签名方为有效。国家重大委托课题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委托单位和个人开展研究,不接受申请。
三、课题承担单位条件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承担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课题申请相关要求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4个学科。重点课题申请人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2013年版),届时等候通知到京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放弃;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依照《课题申请•评审书》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课题申报基础教育学科,单列单评。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国家财政支持的社会公益项目,资助在公共部门服务的教育科学工作者。为减少重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申请重点课题和申请一般课题互不交叉,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和教育部级课题互不贯通,申请人只能从中选一。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研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研项目。得到政府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等)资助的课题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的在研项目的研究者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上述各类课题的结题均以结题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并须提供结题证书复印件。
五、课题申报材料要求
2014年国家重点课题沿用纸质文本申报方式;其他类别课题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文本申报并用的方式,具体办法详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网站(http://onsgep.moe.edu.cn)。
课题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逐级报送。其中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8份(原件1份,复印件7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6份给相关科研管理部门。《评审书》原件请在首页的右上角注明,以便识别。
组织申报单位还需向我办报送各申报课题的电子版材料、纸质申报汇总表及相应的电子版。
六、课题申报办法
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需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认真审核申请人的资质和信誉、前期研究基础、课题组研究实力和支撑条件,保证申请人所填写内容真实可信,确保课题申报质量。
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需根据相关要求对《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严格把关,修正不符合要求的填写内容,并对《课题申请•评审书》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后,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汇总(含汇总相应的电子版),填写汇总表(含电子版),连同所有纸质材料集中统一报送至我办。我办再依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下达的申报指标,审核推荐上报。我办不直接受理个人和除高校、市教委直属单位(中小学校)外的基层单位申报。
各组织申报单位务必认真负责,做好本单位或本区域课题申报数据录入、打印报表和申请书、活页的汇总报送相关工作,确保数据录入准确和报送材料的完整,并列出本单位或本区域课题申请书清单和各学科分类申报数量汇总统计表。
七、申报受理时间
我省各组织申报单位务请于2014年9月15日前将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和《申报汇总表》等纸质材料及相应的电子版汇总后,集中统一报送至我办,逾期恕不受理。
咨询联系人:蔺平电话:0931-8960387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1417室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