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系、中心:
为加强财务预算管理,严格贯彻《兰州市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和《兰州市市级财政预算执行监督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学院经费预算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预算内容
2015年财务预算严格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编制。各部门在预算上报过程中:
1. 申报2015年日常办公类经费,部门须按要求认真填报《日常办公类支出明细表》(附表1)。
2. 申报2015年专项经费,部门须按要求认真填报《专项经费支出预算表》(附表2)和《2015年度项目预算绩效报告》(附表5),并提供项目批复文件等相关资料。
3. 申报2015年房屋购建及维修类项目经费,部门须按要求认真填报《房屋购建及维修类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附表3)和《2015年度项目预算绩效报告》(附表5);申报2015年专用设备购置类项目经费,须按要求认真填报《专用设备购置类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和《2015年度项目预算绩效报告》(附表5),并提供项目批复文件等相关资料。
二、 预算要求
1. 凡是没有上报经费预算的2015年一律不作开支。
2. 各部门在经费预算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实际情况申报,做到真实、合理、完整。
3. 经费预算要细化预算项目,否则一律不予拨付。
4. 部门负责人对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负有领导和监管责任。
三、 上报时间
各部门请于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