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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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我的中国梦”艺术作品展的通知

时间:2013-06-18浏览:449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系(部)、处(室)、中心: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党[2013]2号)精神,根据学院党委《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方案》(兰职委[2013]3号)安排部署,结合《2013年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方案》(兰职院[2013]56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校园文化建设方案,学院将开展“我的中国梦”艺术作品展览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学院党委

二、  承办单位

党委宣传部

三、  协办单位

院团委、学生工作处、数字传媒系、艺术设计系

四、作品主题

紧密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围绕“我的中国梦”主题,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展现全院师生热爱党、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五、征集作品对象

全院教师、学生、离退休人员、校友

六、征集作品内容

1、绘画类:国画、油画、水彩(粉)画、素描等。

2、书法类:软笔、硬笔书法。行、楷、隶、草、篆等各种书体均可。

3、摄影类:彩色、黑白均可。

4、设计类:包装设计、标志设计、广告设计、插画设计、展示设计、室内设计、动漫设计等。

七、征集作品要求

1、作品主题明确,能够体现“中国梦”的时代精神,思想深刻,风格多样。以新近创作的作品为主。

2、作品尺寸大小:

   绘画作品:国画:尺寸不限

   油画:尺寸不限

   水彩(粉):尺寸8开以上

   素描:尺寸8开以上

   书法作品:软笔书法:尺寸4尺以上

   硬笔书法:尺寸8开以上

   摄影作品:10寸以上

   设计作品:喷绘装裱在A2卡板

3、参展作品个人进行装裱(学生作品可不装裱)。

4、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或班级、作品名称,联系电话。

5、作品征集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910止。

八、作品评审评奖

1、所有参赛作品,直接送交学院党委宣传部。

2、参展作品应必须是本人所作的优秀作品,涉及版权问题均由个人负责。

3、学院将组织部分艺术专业教师组成评审组,对选送作品进行筛选、评奖。

4、本次展览按作品分类分别设立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若干名。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奖品。

5、学院将征求个人意见,对部分作品进行收藏,并颁发收藏证书,在学院公共场所进行长期展览。

联系人:  于小秦   

联系电话: 7658852  7667802

中共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