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处(室)、中心:
现转发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组织2013年甘肃省基础教育科研成果集中结题鉴定的通知》(甘教规办﹝2013﹞04号),请各有关部门及个人依据通知精神,做好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结题鉴定工作,并按要求填写《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组织汇总鉴定材料。
请将《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及鉴定材料一式二份于2013年6月7日前交科研处统一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詹竞舟
联系电话:7650906
科技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
关于组织2010年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集中结题鉴定的通知
(甘教规办﹝2013﹞04号)
各市、州教科所(教研室)、有关办学单位:
为了加强和规范甘肃省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不断提高我省基础教育科研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组织2013年基础教育科研成果课题(项目)集中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
1.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2010年及2010年后立项课题。依据课题管理办法,凡由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课题,必须报送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进行鉴定结题。
2.国家、部委及其他厅局有关教育研究的课题,经本人请示立项单位同意,也可参加甘肃省教育规划办鉴定。
二、鉴定办法
根据《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办法》开展鉴定工作。对本次通过鉴定的课题,由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颁发“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证书”,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增薪的一项重要依据,并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成果公告”,通过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予以公布。
三、时间安排
各市、州教研部门组织当地鉴定申报工作,省属高校的鉴定申报工作由各校科研处(室)组织,省规划办6月17--21日集中受理鉴定材料申报,逾期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鉴定材料。
四、报送要求
1.凡申报参加鉴定的课题,须填写报送《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附件2)一式二份。
2.报送鉴定材料二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将鉴定材料按要求(附件3)装订成一册并集中装1-2袋,贴好袋面(附件1),便于分类、检阅和评审。各市、州教科所(教研室)对原始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后,退还课题负责人。其余材料报省教育规划办。所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3.各市、州须将所报材料袋按“课题类别”编号(如:小学语文1、小学语文2……),并按要求填写、报送“甘肃省2013年课题集中鉴定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文字版(加盖公章),材料袋序号与汇总表中序号需一致。 “其它参与成员”必须按承担研究任务的多少排序并与《鉴定申请•审批书》中署名顺序相符。
4.各市、州按要求将鉴定材料电子版集中后,统一报送到省教育规划办。
5.课题成员相关信息一律以各市、州上报电子版为准,出错概不更正。
6.鉴定费用与材料同时上缴,以市、州为单位统一交寄省教育科学研究所财务室。
联系地址: 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14楼
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邮政编码:730000
联 系 人:蔺平
电 话:0931-8960387 (办)
课题鉴定有关材料请登录http://www.gsier.com.cn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下载。
附件:1.甘肃省2013年鉴定材料袋面
2.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
3.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