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学位办〔2013〕10号《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各单位初审,并将拟推荐名单(限推荐一名)于
教务处
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
甘学位办〔2013〕10号
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3〕1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要求
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和《通知》的选派条件、程序,选派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以适当的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选派名额及资助标准
甘肃201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实行限额推荐(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教育部对入选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资助培养费,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
三、其他要求
为提高录取率,选派学校应要求访问学者申请者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2),并于4月10日前将《推荐表》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3),青年教师培训计划、访问学者入选情况及访问学者工作总结的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省学位办,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可在网页(http://train.whu.edu.cn/jinxiu/chaxun.asp)上查询(其中带*导师为接受青年骨干项目国内访问学者的导师)。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将审核确定资助人选名单并在网上公布。
联 系 人:崔坚
联系电话:0931-8864103
电子邮箱:gsjytxwb@163.com
甘肃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