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职院〔2013〕32号
各系、处(室、部)、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度兰州市“金蓝领”高技能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兰人才办发〔2013〕5号)文件精神,请各部门严格按照《兰州市“金蓝领”高技能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程序和要求,积极组织动员,对推荐人选和申报材料严把关、重业绩,切实将作风优良、贡献突出、技术水平高、带动作用强的优秀高技能人才选拔推荐上来。学院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评议后,确定推荐选拔的人选。
申报人员请于
1.《兰州市“金蓝领”高技能人才申报表》一式四份,并附WORD格式电子文本;
2.1500字左右的业绩材料(候选人近三年工作和业绩情况),一式四份,所在单位盖章,并附WORD格式电子文本;
3.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技术成果、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四份复印件;
4.工作照、2寸证件照各四张(不包括申报表上所附照片)。
联系人:许桂珍 电话:15193102065
附:1.兰州市“金蓝领”高技能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附通知)
2.兰州市“金蓝领”高技能人才申报表
3.兰州市推荐选拔“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基本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