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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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考核工作的安排

时间:2012-12-10浏览:500

兰职院〔2012152

各系,处(室、部),中心:

为了做好2012年度全院教职工考核工作,根据兰州市人社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兰人发〔200795号)、《关于转发〈关于修订〈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兰人社发〔20126号)和《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核实施细则》(兰职院〔2004182号),现将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1.考核领导小组:

  长:王得明  闫林德

  员:李鹤岭  张正林  范宏伟  柴学林

2.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任:苏立玢  姚武威     

3.考核领导小组下设争议仲裁办公室

  任:付忠效     

二、考核方式

因学院整合工作正在进行中,各校区考核办法有所不同,为了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保障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2012年考核工作分校区进行,优秀名额按比例分配。原职院将优秀名额按比例分配至各系和党政考核小组。各校区考核结果评定后报学院人事处,统一上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1.教院校区教职工的考核仍按原考核办法和程序进行。

2.原职院和原师范教职工按所在部门进行考核,各系和党政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分组进行考核。原师范教职工各项测评成绩报漆渭主任统一汇总,进行考核结果的最终评定。

3.各系民主推荐成立考核领导小组(711人组成),负责本部门的考核工作(体管中心所属人员在数字传媒系考核)。

4.党政部门分三个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第一考核小组:

  长:李鹤岭  范宏伟

  员:苏立玢  庞振江  李文琦  薛守文  王本强  梁建宇  付忠效

        郑茂亨  吴永斌

负责李鹤岭、范宏伟和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工会、招生就业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基建处、国有资产处、后勤处、保卫处、车队等部门的考核。

第二考核小组:

  长:张正林

  员:漆    魏列强  宋贵福  马立皎  张春来  陈百祯

负责张正林和桃林校区综合办公室的考核。

第三考核小组:

  长:柴学林

  员:景            邢桂芳      姜桂珍  邢自武  仇俊峰

负责柴学林和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科研处、督导室、文化教育处、继续教育中心、网管中心等部门的考核。

三、考核安排

1.述职

1)全院教职工在1214日前撰写个人述职报告。

21217到人事处领取《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及测评打分相关表格。

31221日前全院教职工完成述职工作。具体时间、地点自行安排。

2.测评

1)同行测评:1221日前,按部门进行测评,测评成绩交所属考核小组。(分值:100分,占考核总成绩的10%

2)平时考核测评:1221日前,学院领导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测评,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进行测评,测评成绩交所属考核小组。(分值100分,占考核总成绩的30%

3)量化测评:122425日各考核小组进行测评。(分值100分,占考核总成绩的60%)。

4)加、扣分事项测评(按累计分数的20%计算加入总分)。122627日各考核小组进行加、扣分项目的统计汇总。

3.汇总

11228各考核小组汇总成绩并评定考核结果。

21231各系、党政考核小组将《考核量化测评细则》、《量化考评加、扣分项目计分表》、考核小组成员名单、测评打分相关表格、拟定的考核优秀名单、考核总结报人事处。

3)考核结果复核

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初步结果的复核工作,无误后报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批准。

4.考核结果公示

根据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批意见,将考核结果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如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公布期间向学院考核领导小组争议仲裁办公室申请复核。

5.总结上报

1201318日前各系、党政考核小组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各系需签字盖章,一式2份),报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20131月中旬学院将考核结果上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