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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州职业技术学院视觉识别系统(VI系统)》推广使用的通知

时间:2012-04-20浏览:542

各系(部)、处(室)、中心:

学院目前有四个校区,文化标记多样。各校区在建设过程中,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规范,实施部门或人员的不同,造成目前学院形象的杂乱、无序和任意,缺乏统一性。在目前情况下,理想、现代和科学的方法就是建立学院视觉识别系统(简称“VI系统”)。以此作为文化、思想、理念等内涵整合的载体,向社会、师生、家长展示学院的新形象。

VI系统就是将形象识别系统的非可视内容转化为静态的视觉识别符号。通俗讲,就是以标志、标准字、标准色为核心展开的、完整的、系统的视觉表达体系。它将学院的办学理念、办学思想、校园文化、教育教学等概念转化为具体的形式符号,塑造出鲜明而独特的学院形象,也就是学院的文化符号或文化基因。

通过VI系统,对内可以充分赢的广大教职员工的普遍认同,增强归属感,提升向心力和凝聚力;对外树立学院的整体形象,赢得广泛的社会认可和赞誉,实现内在精神与外在表现相互融合,打造核心竞争力、增强凝聚力的有效措施。

经学院党政办公会议决定,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建立学院VI系统。该系统已设计完成,通过多次研讨、反复论证,现编制《兰州职业技术学院视觉识别系统应用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推广使用。

现将管理与使用事项通知如下:

1、全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与教育。

2、全院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手册》的规定认真执行,规范使用,保证学院视觉形象的统一性。

3、《手册》内容包括学院标志、中英文校名、标准色及名片、信纸、信封、校旗、胸卡、徽章、运动帽、文化衫、导示牌、交通工具等的规范设计样式。全院各单位要按照《手册》设计的标准、规定和要求,制作各类文化用品,体现学院文化符号,准确展示学院形象。

4、对有关单位不按《手册》规定制作的用品,学院党委宣传部将责令其改正。

5、《手册》推广实施工作的主管部门为党委宣传部,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请到党委宣传部查阅。

6、兰州职业技术学院视觉识别系统自2012331起实施,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