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的通知

时间:2011-12-09浏览:639

各系(部)处、室、中心:

为了更好地促进学院科研工作的发展,加强科研意识,树立科研为先导的工作理念,形成以科研促教学、科研促管理的良好氛围,提升学院科研的整体实力,我院将于近期开展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与范围

20111120111231期间,我院教职工完成的鉴定成果、学术论文、专著译著、艺术体育成果、决策咨询报告等。(其中京剧专项课题中公开发表论文在2011年已经享受过补贴和核心期刊已经报销版面费的,仍进行收集、登记,奖励不足部分给予补发)

二、评选标准及奖励

根据《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试行)》执行。

三、评审方法和步骤

(一)个人申报:在规定时间内,由作者本人根据评奖要求选定申报成果,填写有关申报表格。

(二)初审:作者本人将填写好的电子表格连同成果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送各系(部)处、室、中心,由各系(部)处、室、中心汇总后报送相关部门审核(教育学院校区、火车站校区,负责人:刘国军;总校区、师范校区,负责人:汪云)

(三)终评:由院长办公会审定。

(四)公示:对确定奖励的成果,在学院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五)奖励:对公示后无异议的科研成果发放奖金。

四、报送时间及说明:

2011129——1223。目前,学院正在整合期间,本通知所属附件是在教育学院校区及总校区原执行文件基础上临时制定的试行办法,仅适用本次申报及评奖,2012年以后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将在试行办法基础上修定并交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实施。

                                             科研处

一一年十二月九

附件1: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附件2:兰州职业技术学院获奖科研成果登记表

附件3: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院学术著作评奖登记表

附件4: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已鉴定科研课题评奖登记表

附件5: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指导学生获奖登记表

附件6: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术论文评奖登记表

附件7:兰州职业技术学院艺术体育成果评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