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职院〔2011〕91号
各系、中心、处(室):
根据《兰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1年优秀教师的通知》(兰教发〔2011〕177号)文件精神,我院开展评选推荐教育局系统2011优秀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各系从教学一线专任教师及在本系代课的行政兼课人员中推荐2人,体管中心推荐1人。
二、评选条件
按照《兰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1年优秀教师的通知》(兰教发〔2011〕177号)规定的评选条件推荐。(见附件一)
三、评选办法
推荐评选要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各系、体管中心要组织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学习文件精神,召公布评选条件、名额、办法及要求,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由全体教职工民主推荐、测评和评选。学院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根据评选条件和民主推荐情况,研究确定市教育局系统优秀教师候选人,并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
四、具体要求
各系、体管中心于
二○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