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职学工部〔2010〕8号
各系: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新华通讯社甘肃分社文件通知,我院2012届(
1.各系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安排、指导学生拍照。拍照期间2012届毕业生一律不得请假或无故离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拍摄的学生,学院不再安排补拍,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2.各系负责人按拍照时间,提前15分钟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到拍照地点集合。
3.为保证照相工作顺利进行,照相期间,由班主任跟班负责。如出现混乱现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每个班级须提前安排一名学生维持本班拍照秩序,并协助拍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工作。联系本班同学按时拍照,不能遗漏。
5.参加拍摄的学生必须按照各班所提供的《2012届毕业生数码照相数据表》依次排队,要保证拍摄现场纪律,如出现混乱,组织拍摄的老师将有权终止该生或该班的拍摄。
6.参加照相的学生须仪表整洁。奇装异服,仪表不整者不予拍摄。
7.各系应根据拍摄时间表,按时、足量组织学生统一进行拍摄。
8.各系必须于9月29号下午之前将《2012届毕业生数码照相数据表》(见附件2)上报。
附件1: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安排表
2:2012届毕业生数码照相数据表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