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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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甘肃省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通知

时间:2010-09-08浏览:634

各党总支: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估的通知》精神,省委宣传部将对全省二年来思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估,同时对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优秀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现将有关推荐省级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根据省上文件精神,我院拟推荐上报一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

二、评选标准

1.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能积极践行“文化立院”的办学理念,“国粹砺人”的办学特色,“公诚勤勇”的校训,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能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贯彻党委的各项任务和决策。

2.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渊博学识,教育理念新,育人方法活,能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教育教学实践、推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

3.能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积极创新思政工作的方法、手段、载体,实践中有一定的创新成果和经验。在学院“国粹励人”文化教育活动积极创新实践,成绩突出,在师生中有一定影响。

4.熟悉思政工作业务,善于做学生教育工作,在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等方面有较为显著的成绩。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项大型活动并受到表彰奖励。

5.坚持原则,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具有较高的品德修养和良好的师德师风。爱岗敬业,清正廉洁,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群众基础好,威信高。

三、推荐程序

各总支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推荐上报1名候选人上报党委宣传部。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后,上报省委宣传部。

四、上报时间

各总支推荐人员名单必须于99日上午10时前报党委宣传部,并附主要先进事迹。

   请各总支接到通知后抓紧落实,按时上报。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

二〇一〇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