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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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0年甘肃省“园丁奖”优秀教师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2010-04-15浏览:749

兰职院〔201030

各系、处(室)、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甘肃省“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甘教厅〔201013号)文件精神,依据《甘肃省“园丁奖”评选规定》(省委办发〔200484号)的条件,我院推荐评选甘肃省“园丁奖”优秀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教学一线教师,凡申报者原则上应受到过市(州)、县(市、区)的表彰奖励。

二、评选条件

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受到广大师生和社会的称赞。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在素质教育和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3.全面践行学院“1112333的整体办学思路,积极参与学院京剧文化教育工作。

    4.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育教学质量高。积极参与省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专业竞赛并获奖。

5.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求真务实,勇于创新,能够贴近市场、深入企业,指导学生实习实训。

6.具有团队精神,能够很好地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7.讲师及以上职称,近五年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并至少有1次优秀。

.评选程序及要求

1.以部门为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经民主评议、会议研究后推荐甘肃省“园丁奖”优秀教师候选人1名,于2010416前将推荐报告及候选人符合评选条件的印证材料报人事处。

 2.将各部门推荐人选及材料提交学院党委会研究。

3.对学院党委确定的甘肃省“园丁奖”优秀教师候选人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报甘肃省教育厅。

 

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