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市人事局《关于2009年度市属企事业单位继续教育公修课培训安排的通知》(兰人发〔2009〕44号),我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修课培训安排如下:
时间:2009年7月18--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南关什字民安大厦B塔5楼。
要求:请各部门通知所在部门参加培训教职工。培训期间尊重授课教师、遵守课堂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考勤,人事处随机抽查,无故不到者按旷工处理。
人事处
二〇〇九年七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