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职院〔2009〕74号
各系、处(室)、中心: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结合“再铸师魂”师德教育活动,根据《兰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推荐2009年局系统优秀教师 十大杰出青年教师师德先进个人 师德先进集体的通知》(兰教发〔2009〕96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于2009年“教师节”期间,表彰学院“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文化建设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并推荐市教育局系统“优秀教师”、“十大杰出青年教师”和“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和“优秀班主任”从教学一线专任教师中推选,“文化建设先进个人”在全院教职工中推选,“优秀教育工作者”在各部门行政、党务、后勤管理人员中推选。
在学院“优秀教师”中推荐兰州市教育局系统“优秀教师”和“十大杰出青年教师”候选人各2名(其中桃林校区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