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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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04-01浏览:735

各系、处(室)、中心:

根据甘肃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有关通知,2009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现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

二、申报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电子档(表格请在校园网公告栏下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印)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5.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

6.3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7.电子照片1张,要求实际占用空间大小<20k

相关表格填好后,将电子文档与所交证书于2009410日前报学院人事处。

三、有关说明: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教师未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二级乙等及以上,中文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岗前培训合格证》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不合格的人员,不予申请。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中第13栏由申请人填写,第411栏由学院人事处填写鉴定意见后统一加盖学院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