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处(室)、中心:
为了考察我院新参加工作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管理水平,顺利进行转正定级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对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规定和《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暂行办法》(兰职院[2003]34号),对2005年分配的大学毕业生进行转正定级考核,考核测评结果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
一、参加转正定级的范围:
2005年分配到我院参加工作的大学毕业生。
二、负责部门
由院长办公会委托学院人事处负责此项工作,其它相关部门配合进行。
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恩良
副组长:苏立玢
成 员:庞振江 张 萍 汪 云 薛守文
邢自武 王永仁
仇俊峰 郝小平 杜 军 杨丽珍 蔺彩琴
李 琦
三、转正定级测评的内容和要求: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于5月18日前交本部门。
2、个人述职,以部门为单位组织进行,内容包括:一年的工作总结;个人发展规划;对高等职业教育的认识;对学院发展的建议及意见等。要求各部门于5月26日前完成。
3、部门考察,要求结合每位新参加工作人员一年来的思想政治状况、工作实绩、教学能力或行政管理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给予全面考核,明确同意按期转正或暂缓转正的意见并形成考察报告,于5月31日前将个人转正申请及考察报告报学院人事处。
4、科研能力测评,要求结合本学科、本专业撰写一篇3000字以上的论文,于5月22日前交科研处。由科研处测评,并于5月31日前将测评结果报学院人事处。
5、结合学院校园文化建设和京剧素质教育,撰写2000字以上的论文,于5月22日前交教务处。由教务处根据参加京剧活动的情况和论文水平进行全面考察,并于5月31日前将考察结果报学院人事处。
6、人事处将考察结果汇总后报院长办公会,确定按期转正定级名单和暂缓转正名单;
7、人事处根据院长办公会的决定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200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