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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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八荣八耻”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时间:2006-03-23浏览:925

各教学单位:

胡锦涛总书记3月4日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提出关于“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对当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尤其是对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八荣八耻”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现将有关学习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本部门教师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八荣八耻”重要讲话精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概括精辟,内容深邃,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鲜明导向,为我国公民道德建设树起了新的标杆。通过学习,要铭记“八荣八耻”的具体内容,准确把握“八荣八耻”的精神实质,坚决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定理想信念,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改革创新,扎实工作,不断把我院教育改革和发展推向前进。

二、开展学习活动要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紧密结合。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各部门的中心工作常抓不懈。引导广大教师率先垂范、言传身教,用优良的道德品质和人格魅力潜移默化地影响教育学生。以加强教风建设和学术道德建设为重点,引导教师不断提高学术道德修养,加强学术研究规范和师德修养。

三、在认真组织安排教师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八荣八耻”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实际,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活动,使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八荣八耻”重要讲话精神的活动真正收到实效。

教 务 处

200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