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和《兰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将
2006届三年制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安排
1、2月28日—3月10日各毕业班在班内完成毕业生综合测评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并在班内公示(毕业生综合测评包括第三年测评成绩和三年总评成绩)。
2、3月13日—3月24日各系在班级测评和评选的基础上做好汇总工作。经系主任审核签字盖章后同电子文档一并报学生处。
3、3月27日—3月31日学生处审核各系综合测评及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
4、4月3日—4月7日学生处将审核结果向全院公示。
二、工作要求
1、各系要切实加强对毕业生综合测评和评选工作的领导,把此项工
2严格按照《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和《兰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做好测评和评选工作,使此项工作达到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
3、充分体现公正、透明原则,做到测评、评选过程公开、测评成绩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4、严格控制评选名额,各系评选的优秀毕业生人数不得超过本系毕业生人数的5%。
学生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