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处(室)、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促进学院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和语言应用能力,现对我院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1、凡我院50岁以下尚未获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在职教师(包括未获得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在职语文教师)必须参加。
2、报名时间:2005年10月14日—10月17日。
3、报名者需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同底免冠一寸照片两张(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
4、交费:每人50元。
请各系、处(室)统一填写“2005年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见附表)和电子文档,在2005年10月17日前交到院办208室。
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