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落实学院科研工作会议精神的有关决议》(试行)兰职院[2005]40号文件的内容,各系、中心2005年度应交论文的数量现公布如下:
计算机系:共计56人。5名行政人员,10名新分配人员。
4名副教授,7名讲师,30名助教。
要求公开发表论文26篇(副教授4篇、讲师7篇、助教15篇)
传 播 系:共计26人。3名行政人员,3名新分配人员。
2名副教授,6名讲师,12名助教。
要求公开发表论文14篇(副教授2篇、讲师6篇、助教6篇)
汽 车 系:共计34人。4名行政人员,8名新分配人员。
2名副教授,10名讲师,12名助教。
要求公开发表论文18篇(副教授2篇、讲师10篇、助教6篇)
外
语 系:共计42人。3名行政人员,13名新分配人员。
3名副教授,6名讲师,16名助教。
要求公开发表论文17篇(副教授3篇、讲师6篇、助教8篇)
经 管 系:共计33人。2名行政人员,3名新分配人员。
6名副教授,1名高级工程师,9名讲师,1名经济师,13名助教。
要求公开发表论文23篇(副教授6篇、高级工程师1篇、讲师9篇、经济师1篇、
助教6篇)
体管中心:共计16人。新分配2名。
2名副教授,3名讲师,9名助教。
要求公开发表论文9篇(副教授2篇、讲师3篇、助教4篇)
网管中心:共计10人。
2名讲师,2名助教。
要求公开发表论文3篇(讲师2篇、助教1篇)
补充说明:
1.
主持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立项课题的课题负责人,课题研究期间相当于完成当年的科研论文任务。
2.
凡正式出版书籍的教学人员,担任主编相当于完成两年的科研任务,参与编写者相当于完成当年的科研论文任务。
3.
承担学院精品课程的教学人员,按计划完成任务并由教务处确认相当于完成当年的科研论文任务。
4. 年龄在48岁以上的女教职员工、52岁以上的男教职员工暂不作论文要求。
5.
各系、中心统计的论文总数与要求符合即可。
6.
不在岗的教职员工不作论文要求。(出外长期进修、产假、病假等)
7.
当年在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发表的论文等同于完成本年度科研论文任务。
科研处
2005-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