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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关于选拔推荐兰州市“151人才工程”第二批人选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05-04-15浏览:1106

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关于选拔推荐兰州市 151人才工程”第二批人选的通知》的通知

兰职院[2005]57号

各系、处(室)、中心:

现将兰州市教育局《关于选拔推荐兰州市“151人才工程”第二批人选的通知》(兰教人[2005]52号)文件转发各部门,各部门要传达到全体教职员工,按文件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一、实施“151人才工程”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

151人才工程”是在“222工程”的基础上,从2001年开始到2010年全市培养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的总体规划,即用十年时间,根据全市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出10名在国内有一定的知名度,能够进入科技前沿领域,具有国内领先水平,保持学科优势的杰出中青年专家;50名声誉较高达到或具有省内先进水平,并成为我省各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创新水平的学术技术带头人;1000名在各自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成绩显著、起骨干核心作用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二、选拔的原则

在选拔推荐“151人才工程”入选人员的工作中,要严格选拔条件,坚持德才兼备、大胆使用、平等竞争和注重业绩的原则,既要重视业务水平,又要重视思想品德修养,更要打破论资排辈、平等照顾的传统观念,真正把那些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成绩显著的人员推荐上来,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尖,宁缺勿滥,以确保151人才工程”入选人员的质量。

三、选拔的条件

选拔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有较强的协调、合作能力。按照各层次能级的不同,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层次人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近三年来在自然科学、应用技术、工程技术、高新技术和社会科学研究等方面有重大创新,所取得的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被评为省部级二等奖以上(主要完成人员:国际级一等奖前六名,二等奖前五名,三等奖前四名;省部级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四名,三等奖前三名);或在科技推广和企业管理工作中有建树,应用先进的技术和手段,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在科研成果转化方面有创新,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并有可持续发展态势;年龄在45岁左右。

第二层次人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在某一专业领域和研究方面有一定创新,在应用推广、技术开发和企业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效益,做出突出成绩,其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主要完成人员:国家级一等奖前七名,二等奖前六名,三等奖前五名;省、部级一等奖前六名,二等奖前五名,三等奖前四名),且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年龄在40岁左右。

第三层次人选:具有助教以上职称,在科研、科技推广、技术开发或企业管理中成绩突出,起核心骨干作用,具有培养发展前途和开拓精神,年龄在30岁左右,获得地(厅)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者可优先入选。

四、成立学院“151人才工程”评选领导小组

  长:刘恩良

副组长:李鹤岭

  员:苏立玢         

五、报名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