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应届大学毕业生接收工作的安排
兰职院[2005]48号
各处(室)、系、中心:
为了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适应学院发展形势,根据兰教人[2005]31号《关于做好2005年兰州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学院安排从2005年3月至4月开始今年应届大学毕业生接收工作。
一、应届大学毕业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恩良
副组长:苏立玢 景 兰
成 员:张 萍 薛守文 姜桂珍 李萍 王永仁 左玉萍 李
琦
二、接收原则:
各专业毕业生必须品学兼优,教学能力强,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英语国家四级考试合格证,掌握计算机基本技能。优先选择师范类毕业生中的优等生。
有需要英语、政治、数学、物理、地理、生物毕业生的,可在兰州市生源毕业生或外地生源的优秀本科毕业生中选择。
有需求历史、化学、中文、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俄语、心理学、教育学、学前教育、教育技术等专业毕业生的,仅在兰州市生源中考察选择,不能接受外地生源的毕业生。
市属职业学院需求的本科毕业生,师范类专业中没有的,可在非师范类兰州市生源的优秀毕业生中选择。
三、接收程序:
材料审查-面试-初试-复试-考察-汇总结果-报院长办公会-上报教育局-办理手续。
四、工作安排:
1、参加人才招聘会,查验材料,接收工作安排,制定接收原则,面试,试讲结果的汇总,办理接收手续等工作。
负责部门:办公室
协调部门:教务处、各系、中心
负
责 人:李琦
2、确定初试、复试内容和形式、安排时间和教室、确定考察人员(不少于五人)等工作。
负责部门:教务处
协调部门:各系、中心、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