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职院[2004]213号
各系、处(室)、中心:
2004-2005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为了做好期末各项工作,妥善安排寒假相关工作及师生寒假生活,进一步加强寒假期间校园安全,根据兰州市教育局兰教基[2004]271号文件精神,经学院党政办公会研究,对期末工作及寒假值班安排如下:
一、校历安排:
2004-2005学年度第一学期于1月16日结束,寒假从2005年1月17日至2月25日。2月26、27日报到,28日正式上课。
2004-2005学年度第二学期于2月28日开始,7月17日结束;暑假自2005年7月18日至8月26日。8月27、28日报到,29日正式上课。
二、期末工作安排:
(一)做好教育教学总结工作
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教育教学工作,及时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安排部署寒假及下学期工作。
(二)教务处做好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三)各部门要做好冬季安全工作和学生假期安全工作。
1、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假期安全工作安排。
2、学生处及各系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放假前要对学生普遍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假期安全教育,防止学生在寒假期间发生溺水、火灾、交通等事故,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要强化学生的法制教育,以贯彻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杜绝学生违法犯罪、遭受侵害等现象发生。
3、后勤处牵头、各部门配合,对校内教学、生活设施等人员集中场所的火灾隐患进行检查,特别要注意学生宿舍各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坚决杜绝学生违章使用电器现象。要重点检查教学、宿舍用房防火安全情况,防止因电线老化、线头裸露和化学用品等引发火灾或触电事故;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保障疏散畅通、安全出口畅通。做好暴风雪、沙尘暴等恶劣自然灾害天气的安全预防工作。
4、特别要加强与家庭、社区、各类活动场所的联系,通过联合开放各类教育设施等方法,积极探索与社区联合开展教育活动的途径,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努力在节假日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娱乐环境。
5、学生处、后勤处与各系协调做好学生离校安全工作;后勤管理处负责学生离校时的财产清查和登记工作;各处、室、系协同国资科做好国有资产检查工作。
6、组织学生利用假期进行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7、假期班车由车队调度安排。
(四)假期期间教职员工若有特殊情况需外出者,须提前向学院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五)全体教职工2月21日正常上班,上午8:30正常发班车。9:30各部门、各系召开工作会议,并将会议情况报院办。
二、寒假值班安排:
值班时间:2005年1月17日至2005年2月25日
总 值 班:刘恩良
带班领导:李鹤岭 吴素兰 范宏伟
李保仓(分部)
苏立玢 庞振江 景 兰 梁明义
具体安排参看寒假值班安排表(学院实训基地、网管中心、车队安排本部门专业人员24小时值班,并于1月12日前将值班表交院办备案)。
带班领导及当日责任人职责:
带班领导全面负责带班期间学院安全、保卫等事务;每天监督、检查当日责任人和值班人员值班情况;当日责任人负责通知当日值班人员(学院及分部)到岗、考勤等工作;负责处理值班期间出现的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及时向当日带班领导汇报。
1、值班人员职责范围与工作内容:
(1)值班期间必须检查教室、办公室和学生宿舍的安全,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园,配合保安人员的工作,保证学院设备的完整和安全。
(2)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脱岗,必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交接班手续。
(3)若有特殊情况需与他人换班者,须提前一周向带班院长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换班。
2、注意事项:
(1)假期期间学院网管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监控、维护和管理,保障校园网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和清除各种有害信息,做好新学期各项准备工作;
(2)后勤管理处要对学院设备和场所进行防火、防盗安全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各种隐患;
(3)保卫科为假期校园安全的责任部门,须全力做好假期校园安全工作,制订详细的寒假保安人员值班表及“三防”方案,1月12日前报院办备案,做到责任到人,万无一失。
3、值班室及值班时间:
值 班 室:办公楼 201、202室 电话:7785127 7785143
职工中专201室
电话:4560741
值班时间:本部:当日9:00至次日9:00
分部: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值班宿舍: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安排。
每天上午8:00从分部发车,走中午路线,8:40值班人员交接班,当日责任人在交接班时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并妥善保管值班室及值班宿舍钥匙。
附:寒假值班安排表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04年12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