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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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我院精品课程的重要通知

时间:2004-06-30浏览:1598

各系: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4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甘教高[2004]3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每系推荐一门(节)课程参与校级优秀课程的评选。评选课程必须是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且连续开设三年。
    2、课程负责人1人且达到副教授职称,主讲教师2人。须建立课程支撑网站(在学院网站上),并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试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可上网参考2003年精品课程)。
    3、上述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具体标准登录给出的网站查询,依据2003年的标准),反应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4、课程负责人须使用终端软件(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页下载本年度课程申报终端软件)据实填写课程申报表格,并将申报表格保存为评审系统支持的REQ格式文件。
    5、课程分类以“全国高职高专指导性专业目录(征求意见稿)”另外增设英语、高等数学等10个基础课程类别作为高职高专课程分类体系(具体分类登录给出的网站查询)。
    6、详细情况请登录教育部主页http//www.moe.edu.cn/,点击“教育工程与基金”专栏中的“全国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进入“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页查询。有关精神可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4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已在网上公布)。
    7、校级精品课程评审截至7月10日,请各系做好本部门的评审工作。
    8、从校级精品课程中选出一门(节)报送省教育厅评选省级精品课程。
    9、我院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马君(教务处),E-mail:mawsjun333@sina.com

    教务处
   2004-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