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李鹤岭副书记传达了省文明委《关于对全国和省级各类文明单位进行复查测评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围绕目标抓关键。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成果,是学院实现内涵式发展客观需要,是建设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在学院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做到与学院中心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二是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增强迎接检查工作的紧迫感。各单位、各部门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强化迎检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同时要处理好迎接检查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确保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三是制定措施,广泛动员,为迎接检查创造良好条件。全院上下要立即行动起来,广泛宣传此次复检的重要意义,增强精神文明工作的群众性、自觉性。四是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进精神文明工作的常态化。要将阶段性任务与长远目标结合起来,牢牢把握全国文明单位的各项要求,要以迎接复查测评为契机,带动和促进学院各项工作。五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将巩固提升与创新发展结合起来。要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及时从人文环境、文化设施、景观建设、校园安全等方面予以通盘考虑和长远规划,并逐步实施。
党委宣传部部长薛守文对《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校园环境氛围营造任务分解表》进行了解读、说明。
在全院师生的不懈努力下,学院于2011年顺利实现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目标,几年来,精神文明工作有力推动了学院各项事业发展。根据相关规定,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每隔两年进行一次复查测评。
供稿、摄影:党委宣传部 孙建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