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09届优秀毕业生的决定
兰职学〔2009〕15号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兰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经各系认真评选、学院研究决定授予刘桂梅等七十五名同学2009届优秀毕业生称号。
优秀毕业生评选是我院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引导毕业生的政治方向与成才道路,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应对当前经济环境和就业压力。请受到表彰的同学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再创佳绩。
希望全院学生以优秀毕业生为榜样,志存高远、坚定信念、勤奋学习、自强不息、遵纪守法、弘扬正气、争当先进。
附件:《兰州职业技术学院2009届优秀毕业生名单》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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