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要求,现将我院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至10月8日,共8天。2017年9月30日(周六)正常上班。二、9月30日(周六)补10月5日(教学第五周,星期四)的课。三、请后勤基建处和保卫处做好后勤服务及安全保卫工作。四、各教学单位放假期间做好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