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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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职业技术学院三校区灭火器充装购置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时间:2018-10-16浏览:1381

一、质保金要求

中标后,扣除百分之三十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支付。

二、质量要求

更换的灭火器在有效期内出现压力不够,漏压,干粉结块,将在质保金中扣除两倍该灭火器充装费用。

三、供货要求

更换灭火器须自行在七日里完成收集,运输,更换,重新摆放的工作。同时甲方将在不同型号的灭火器中按3%进行抽样检查,检查合格后,中标方继续充装检查使用合格的灭火器,如不合格(压力不足,干粉结块,私自只换合格标签不充装灭火器等)将终止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磋商时间:

磋商时间及地点:2018 年10 月24 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之前,在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综合楼801会议室。

五、采购数量

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采购人

人:兰州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详细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

人:马志刚    联系电话:13993133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