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公布2017年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我院作为全市唯一一所高校上榜,被授予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在此次创建活动中,学院高度重视,成立了创建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领导小组,按照省级节能示范单位评价标准,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能源管理制度,制定能源管理目标,落实节能措施,挖掘节能潜力。
学院向来重视节能降耗工作,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能源资源,因地制宜地发掘和拓宽新能源应用领域,依托国家级项目建设的光伏专业实训平台,建成1MWP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项目,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是财政部、住建部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有光伏发电新技术示范区,示范区包括双轴跟踪示范区、高倍聚光示范、斜单轴跟踪示范区、背电极光伏组件示范区、平单轴示范区、非晶硅光伏组件示范区等一流的光伏发电设备。所发电量解决学院教学用电,优化了供电结构,减轻了环保压力,年均上网电量达114万度,年节约标煤约410吨。同时为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专业和光伏材料制备技术专业学生的理论学习、实验实训,相关专业课教师的科研生产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我院将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总结经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好示范单位的引领作用,扎实做好下阶段创建工作,推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供稿:宣传部 张琳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