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职委〔2019〕4号
各党总支部,各院、系、部、处(室)、中心:
为了做好2018年度学院部门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考核工作,根据《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甘人发〔2007〕35号)、《关于修订〈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甘人社厅发〔2011〕60号)、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兰州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考核暂行办法(试行)》(兰职委〔2016〕10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部门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部门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寇桂杰 宋贤钧
成员:张正林 范宏伟 刘国军 苏立玢 景兰
(二)部门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办公室主任为邹平吉。
(三)部门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争议仲裁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主任为刘萍。
(四)部门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考核工作分组进行,小组分组如下:
1.第一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张正林
成员:李小安 邢自武 卫根泉 马令斌 李树民 丁薇 范丽萍 武学志
考核对象:院长办公室、教务处、工会、督导室、图书馆、机电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体育教学部等部门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
2.第二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范宏伟
成员:刘萍 薛守文 李建海 王永仁 黎兆跂 李雅琴 马炳 陈璟
考核对象: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宣传统战部、后勤基建处、高等教育研究所(学报编辑部)、汽车工程与交通运输系、电子信息工程系、外语教学部等部门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
3.第三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刘国军
成员:李巍 党纯才 杜军 薛亚东 李小玲(大) 邹平吉
考核对象:组织人事处、网络信息中心、国际交流合作处、数字传媒系、初等教育学院、思政教研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学院等部门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
4.第四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苏立玢
成员:汪云 冯天 漆渭 徐亚妮 赵凤舞 沈坚 李继军
考核对象:机关第三党总支部、团委、科技处、继续教育学院、生物工程系、现代服务系、基础教学部等部门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
5.第五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景兰
成员:梁建宇 左玉萍 张力舟 李文琦 雒永峰 魏列强 庞振江 王丽娟
考核对象:机关第二党总支部、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计划财务处、国资及产业管理处、保卫处、审计处、扶贫办等部门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
二、考核范围
2018年学院各部门领导班子和在编在岗的中层干部(主要是各部门中层正、副职干部)。
三、考核方式
(一)中层干部的优秀名额按中层干部人数的15%进行分配。
(二)部门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考核分年度总结、述职、考核评价、结果评定等环节。
四、考核安排
(一)年度总结
部门领导班子按照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四个方面进行年度工作总结,中层干部根据岗位履职情况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年度工作总结。
(二)述职
1月11日前,部门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完成本部门范围内的述职工作。
1月14日,学院召开部门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述职大会,中层正职干部进行述职。
(三)考核评价
1.实绩考评:(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50%),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负责核算,1月12日前将结果报组织人事处统计。
(1)部门自评:(分值100分,占实绩考评成绩的30%)
各部门依据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结合实际工作进行自评。
(2)分管领导测评:(分值100分,占实绩考评成绩的30%)
部门分管领导对所分管部门的年度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价。
(3)主要领导测评:(分值100分,占实绩考评成绩的40%)
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对学院各部门的年度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价。
(4)加扣分:(分值100分,占实绩考评成绩的20%)
根据各部门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日常工作、督察督办工作和临时性工作的完成情况,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负责部门加扣分项目的测算。
2.民主测评:(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50%),由学院组织人事处组织实施并负责核算,1月12日前完成统计。
(1)群众测评:(分值100分,占民主测评成绩的30%)
群众测评采取德、能、勤、绩、廉测评,满意度测评,个别座谈等方式进行测评。
(2)中层互评:(分值100分,占民主测评成绩的30%)
中层互评为全体中层干部相互之间进行测评,一般在全院部门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述职会议结束后进行。
(3)领导测评:(分值100分,占民主测评成绩的40%)
领导测评主要包括分管领导测评和主要领导测评,一般在全院部门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述职会议结束后进行。
(4)加扣分:(分值100分,占民主测评成绩的20%)
依据《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中“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年度考核量化考评加扣分标准”,组织人事处负责中层干部个人加扣分项目的测算。1月12日前,学院中层干部将《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及相关加分项印证材料复印件报组织人事处。
(四)结果评定
组织人事处负责部门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测评结果的统计汇总,并将统计结果上报部门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召开党委会研究讨论后,综合分析考核情况,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五)公示
根据部门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意见,部门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考核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部门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争议仲裁办公室申请复核。
(六)结果反馈
部门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反馈部门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考核结果。
部门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争议仲裁办公室与部门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总体评价不合格率达50%以上、群众反映的问题比较重大或集中的部门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进行工作约谈。
(七)总结上报
1.公示无异议后,1月16日前组织人事处统一在中层干部《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填写考核结果并盖章。
2.3月初组织人事处上报考核结果。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