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室)、中心:
为贯彻落实科学人才观,加快我院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学院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根据中共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兰州市第三批“金蓝领”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兰人才发〔2019〕8号)和《兰州市“金蓝领”高技能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兰人才发〔2013〕4号)文件精神,学院将开展第三批“金蓝领”推荐选拔工作。
1.请各部门及时传达文件精神,组织本部门符合第三批“金蓝领”人选条件的教师进行申报。
2.申请材料包括推荐申报材料、《兰州市“金蓝领”高技能人才申报表》和《兰州市推荐“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基本情况一览表》,其中推荐申报材料由部门党政负责人审核签字。以上报送资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一并于2019年4月22日前交组织人事处(综合办公楼906室)。
3.学院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评议公示后,推荐上报选拔人选。
联系人:杨琳 电话:7658821
附件1:
关于开展兰州市第三批“金蓝领”推荐选拔的通知.pdf
附件4:
兰州市推荐“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基本情况一览表.doc
组织人事处
二○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