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院(系)部、处(室):
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4号)《甘肃省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甘办发〔2019〕48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甘肃省领军人才补充选拔工作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19〕120号),学院开展2019年甘肃省领军人才补充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第一层次人选
1.我省重点产业技术带头人和重点学科带头人;
2.近5年来主持完成省级以上重点课题、项目,发表和出版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专著或拥有发明专利;其成果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奖项;
3.在重点产业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和技术革新、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难题、为我省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级专家;在医疗卫生等领域有重大技术创新、掌握国内外最新技术、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著名专家,可不受第二条规定条件的限制;
4.具有高级职称(高技能人才应当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年龄须为57岁以下(即196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在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甘肃省科技功臣、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自然列入甘肃省领军人才。
(二)第二层次人选
1.近5年来参与国家级或省级重点课题、项目,发表和出版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专著或拥有发明专利;其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奖项(国家级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员,或省级一等奖的前三名,二等奖的前二名,三等奖的第一名);
2.具有高级职称(高技能人才应当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年龄须为50岁以下(即196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在重点产业和医疗卫生等领域,业绩突出,业内认可度较高的高级专家,可不受第一条规定条件的限制;
4.“333”科技人才工程、“555创新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未评选为领军人才者,且符合前两项条件的。
二、申报要求
请各部门及时传达文件精神,通知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申报,申请材料包括《甘肃省专家登记表》(一式三份、附电子版)、近五年个人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2019年甘肃省领军人才补选候选人信息一览表》(一式一份、附电子版),请于11月18日前报学院组织人事处(综合楼906室)审核。
附件:
1.
附件1 关于开展2019年甘肃省领军人才补充选拔工作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19〕120号).pdf
3.
附件3 2019年甘肃省领军人才补选候选人信息一览表.xls
组织人事处
2019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