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各处室,各院(系)部:
现转发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请严格按照文件选派条件及要求,最多推荐符合条件教师1名。
被推荐人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http://cce.whu.edu.cn/fxljy/jybgdxxszpxjlwhzx/zxjj.htm) 下载并填写《推荐表》(一式1份)。
各部门于2021年5月13日下班前将拟推荐表(附电子版)及其印证材料上交组织人事处906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郗倩莺 电子邮箱:996054988@qq.com
联系电话:0931-7658821
组织人事处
2021年5月11日
关于做好2021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
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21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各高校要严格按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教师司函〔2021〕12号文件的选派条件、程序,选派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二、选派名额及资助标准
202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实行限额推荐(推荐名额详见附件)。教育部对入选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资助培养费,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
三、信息查询下载
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http://cce.whu.edu.cn/fxljy/jybgdxxszpxjlwhzx/zxjj.htm)发布《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及《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供查询和下载。
四、有关要求
选派学校要高度重视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遴选推荐工作,加强青年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落实好人才强校战略。学校可根据此件要求,自行组织、选派青年骨干教师前往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开展访学,并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提升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
要加强对访问学者的资格审核、跟踪管理、关心支持和绩效考核,承担访问学者研修期间的住宿和交通费用。按照《办法》相关规定,选派学校应与入选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签订培养合同,合同中要约定研修目标、预期成果及其考核方式,约定研修结束后回校工作的承诺及违约责任等。
为提高录取率和访学效果,访问学者申请者要事先与志愿导师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推荐表》,并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推荐表》(一式3份)、《一览表》(一式2份)、2019—2020学年度本校入选的访问学者返校工作的教学科研发展情况和培养效果的书面评估材料(一式2份)附电子版报送省学位办,材料不全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崔坚,张永,联系电话:0931-8820901,0931-8283139,电子邮箱:172800380@qq.com,地址:兰州市南滨河路571号教育大厦1309室,邮编:730030。
附件:2021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甘肃省教育厅
2021年5月10日
附件
2021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选派学校 | 推荐名额 | 其中:学科教学论推荐名额 |
西北师范大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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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大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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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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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交通大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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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医药大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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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财经大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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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大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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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师范学院 | 1 | 1 |
河西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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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东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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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市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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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民族师范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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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工业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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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文理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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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医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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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1 | 1 |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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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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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职业技术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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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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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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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卫生职业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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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5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