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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宣讲在学院举行

时间:2021-06-09浏览:1258

为深入学习贯彻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大力提升广大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按照兰州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活动的部署要求。69日,三个规定宣讲活动在学院召开。学院党委书记寇桂杰,党委委员、副院长刘国军、苏立玢,副院长范宏伟参加。党委副书记张正林主持。

宣讲由兰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张金刚主讲。他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高度,结合工作实践和具体案例,对“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以及落实情况等进行了系统解说。他指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具有重大意义,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办案、维护法律权威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的迫切需要。

张金刚强调,“三个规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和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高压线”。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衡量标准,不断增强遵守“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

宣讲会结束后,学院党员干部还签订了《兰州市领导干部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公开承诺书》。

通过专题宣讲,使学院全体师生对“三个规定”有了整体的了解和把握,进一步提升了知法、守法意识,增强了党员干部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三个规定”要求上来,树牢理想信念,坚决守住铁规禁令的红线底线。

       兰州经济区、甘肃(兰州)国际陆港管委会、兰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及学院各部门负责人、师生代表500余人参加学习。


供稿: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吴莹

摄影:新媒体中心 王国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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