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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时间:2021-06-22浏览:1139

近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证书,经中央文明委复查确认,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全国文明单位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最高荣誉。中央文明委每三年组织评选并表彰一届全国文明单位,同时对已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进行复查。我院自2011年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以来,连续三次复查合格,持续保留此项殊荣。

长期以来,学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注重发挥思想道德力量在学院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以立德树人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构建文明和谐校园为目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创新校园文化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建设为保障,努力构建文明单位建设长效机制。全院上下团结一心,凝心聚力,积极推动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文明创建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有力促进了学院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

此次“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确认保留是国家、省、市和社会各界对学院办学成就和文明创建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全院师生勠力同心、共同奋斗、善作善成的结果。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学院将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着力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以党史学习教育促提升,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巩固文明创建成果,不断深化内涵式发展,创建具有兰职特色的精神文明建设品牌,奋力书写学院“双高”建设的新篇章。

供稿、摄影: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吴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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