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职委〔2015〕12号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切实推进“工作落实年”行动和先锋引领行动,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展示新时期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和风采,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保证监督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七一”期间对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支部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积极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推进“工作落实年”行动和先锋引领行动,基层党支部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主要表现在“五个好”:
1.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成员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领导班子有较强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
2.党员队伍好。党员政治和业务水平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服务育人,本职岗位上较好的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3.工作机制好。基层党支部积极围绕教育改革与发展开展党建工作,组织生活正常,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有创新,措施得力,工作有成效。较好的完成组织发展工作,重视群团工作,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规范。
4.工作业绩好。基层党支部在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证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教学等工作成绩突出。
5.群众反映好。基层党支部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形象,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密切。群众满意度比较高,党员无违纪违法行为,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优秀共产党员
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决议,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较好的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主要表现在“五个表率”:
1.带头学习提高,是学习钻研的表率。认真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和最新理论成果,努力学习科学发展观,刻苦学习教育理论和业务知识,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2.带头讲师德,是为人师表的表率。党性强、品行正,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一心扑在教育教学工作上,教书育人,服务育人,言传身教,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3.带头讲奉献,是爱岗敬业的表率。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本职岗位上埋头苦干,尽职尽责,善于思考,善于创新,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出色完成院党委和各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群众公认。
4.带头做好服务,是服务群众的表率。一心一意为群众谋利益,积极为师生解难题、办实事、办好事,自觉维护和保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5.带头弘扬正气,是遵纪守法的表率。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政准则,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稳定大局,敢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做一个文明守法的好公民。
6.中共正式党员,党龄2年以上。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认真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热爱党务工作,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坚持原则,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高,党务工作有创新,不断开创基层党建工作新局面,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主要表现在“五个过硬”:
1.党性过硬:注重党性修养,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在党员和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纪国法,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抵制不正之风。
2.素质过硬: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院党委的各项决议。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政治业务素质。
3.业务过硬: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务业务,勇于开拓创新,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钻研党建业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党建工作的举措、方法和途径,业务精湛。
4.作风过硬: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踊跃投身学院的改革和发展,锐意进取,求真务实,作风严谨,密切联系群众,带头干实事、说实话、出实招、创实绩。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5.业绩过硬:能围绕学院中心工作,联系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开展党务工作,创新党建工作机制。工作有思路、有措施、有成效,把党的教育方针和学院党委的工作部署真正落到实处,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事迹突出,成绩显著。
6.中共正式党员,党龄2年以上。
二、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评选和推荐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是对学院党建工作的一次全面的督促检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把最优秀的基层党支部和先进个人推选出来。
(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评先选优活动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各项工作的有效载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注重总结新鲜经验,发现亮点工作。先进基层党支部由各党总支按3:1的比例进行推荐,5个直属党支部和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按3:1的比例进行推荐。推荐的先进基层党支部需上报《先进基层党支部审批表》和单行材料(2000字以上),一式三份,书面和电子文档于2015年6月18日前报组织人事处。
(三)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公布评选条件,坚持评选标准,严格程序,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把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选出来。其中优秀共产党员在全体教职工正式党员中按10%进行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从事党务工作人员中按10%进行推荐。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需上报《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和单行材料(1000字以上),一式三份,书面和电子文档于2015年6月18日前报组织人事处。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并通过认真抓好评选活动,营造一个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附件: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