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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学院楼宇和道路名称活动的公告

时间:2017-05-25浏览:1443

楼宇名、道路名是校园重要的形象标识,也是学院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完善学院形象识别系统,增强校园文化底蕴,提升校园文化品位,推进学院内涵建设,塑造学院新形象,现面向全院广大师生开展征集校园楼宇、道路名称的活动,以此增强全院师生员工的凝聚力、自信心和自豪感。

经学院研究决定,现面向广大师生、离退休教师、校友开展学院楼宇和道路名称征集活动。

一.征集范围:全院师生、离退休教师、校友

二.征集时间:即日起至620

三.征集内容:

(一)楼宇名

1.总校区:第一教学楼(经济管理系)、第二教学楼、第三教学楼(现代服务系)、第四教学楼(电子信息工程系)、第五教学楼(汽车工程与交通运输系)、第六教学楼(机电工程系)、综合实验实训楼、第一学生公寓、第二学生公寓、第三学生公寓、第四学生公寓、第五学生公寓

2.桃林校区(生物工程系):教学楼、教学楼②、实验楼①、实验楼②、男生公寓、女生公寓

3.雁儿湾校区(初等教育系):教学楼、学生公寓①、学生公寓②

(二)道路名

1.总校区

1)校门由北往南主干道(校门——第六教学楼)

2)第一教学楼由东向西主干道(第一教学楼——兰职讲堂)

3)地下体育馆由东向西主干道(地下体育馆——锅炉房)

4)图书馆由东向西主干道(图书馆——机械实训中心)

2.桃林校区

1)校门由西往东主干道(校门——操场)

2)校门由南往东北主干道(校门——实验楼①

3.雁儿湾校区

1)校门由东向西主干道(校门——家属楼)

四.征集要求:

(一)投稿者可选择一个或者多个楼宇和道路进行命名。

(二)名称方案由命名和释义两部分组成,对所命名的楼宇和道路名称提供不少于50字的文字说明或意义诠释。

(三)格调高雅、寓意深远、文辞简练、内容积极向上,具有一定文化内涵,坚持功能性、人文性、艺术性相统一。

(四)融汇传统文化和现代思想,融合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应兼顾学院的历史文化积淀和未来的发展方向,既能把握时代潮流、彰显学校特色,又能体现人文关怀、融合办学理念,立意深远,具有较强的时代感。

(五)避免雷同,不得模仿抄袭。

五.投稿说明

(一)参加征集的作者请下载“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楼宇名称征集表”、“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道路名称征集表”(见附件),并详细填写相关内容。

(二)征集的作品可以按以下三种方式提交:

1.以信件形式提交的,在信封上标明“楼宇和道路名称征集”字样,作品手写、打印均可,手写则要求字迹清晰。

2.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作品,提交文件名统一为“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楼宇和道路名称征集”。

3.直接到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宣传统战部进行提交。

4.交稿地点: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总校区综合楼907办公室。

5.电子邮箱:2605004046@qq.com6070620@qq.com

6.联系电话:0931-7667802联系人:张琳

六.评选程序及奖励

(一)学院成立楼宇和道路名称征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统战部。

(二)征集审定程序

1.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校内专人对各类作品进行分类整理并通过投票方式确定获奖作品若干。

2.获奖作品在校内外公示,同时通过校园网、广播、宣传栏和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总结各类意见将获奖作品向学院汇报,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选定并经学校教代会最终予以认定后使用。

4.奖项、奖金

1)奖金数额以奖项个数为依据。

2)楼宇或道路的名称一经采用,即给予作者200元奖励,并授予荣誉证书。

3)集体创作的获奖作品奖金总额不变,创作成员个人奖金数额由创作集体自行分配。

七.有关说明

(一)学校背景资料,如学校概况、历史沿革等可登陆学校网站(http//www.lvu.edu.cn)进行了解。

(二)应征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等行为,一切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三)凡送交的作品无论是否采用,一律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

(四)最终采纳作品的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所有。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宣传统战部负责解释。

附:1.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楼宇名称征集表.docx

2.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道路名称征集表.docx

宣传统战部 工会 团委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