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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人:孙建军 发布时间:2009-04-10  浏览次数:836

    120,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表彰了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先进工作者和第四批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我院荣登红榜,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这是我院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精神文明单位”、首届中国校园戏剧节最高奖之后所获得的又一次殊荣。

去年7月,中央、省、市文明办对我院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全方位考核,对于我院多年来从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工作,将京剧文化融入到育人的全过程,用民族文化磨砺和提升师生精神,将传统文化渗透于现代教育,京剧文化教育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的具体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这次表彰是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果,也是我们继往开来、继续前进的新起点。我院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为实现学院的跨越式发展做出贡献。

供稿:党委宣传部 康思凝

2009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