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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优秀团支部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6-28  浏览次数:1443
关于评选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优秀团支部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为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创造力,充分展示各团支部的风采,特制定优秀团支部评选方案,以考察总结各团支部的工作,并对优秀团支部进行表彰。评选内容如下:

一、 成立评优领导小组

  长:黎兆跂

副组长:谈存实   赵艳

  员:吴骁 靳鹏  杨欣蔚  杨雯 田欢

二、优秀团支部评比办法

(一)评比范围:院团委所属各支部。

(二)评比条件:

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团支部、团小组);

2、有团结向上的支委领导班子;

3、支部成员模范地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的义务;

4、按时交纳团费;

5、每周正常开展团组织活动;

6、认真坚持团内的“三会两制一课”制度;

7、在团委组织的活动中表现突出,能按时较好地完成院团委布置的各项任务;

三、优秀团员评比办法

(一)评比范围:全体团员。

(二)评比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遵守国家法律、学校纪律,服从上级团组织的安排,模范地遵守团的章程;

2、遵守社会公德,品行优良,无不良习惯;

3、上课专心听讲,能按时完成作业,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良好,德育成绩达标。

(三) 凡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获得过奖学金的团员优先考虑;

(四) 凡获市级以上先进荣誉称号的团员自动入选.;

(五) 凡年度团员评议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评选. ;

(六) 凡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不得参加评选;

(七) 本学期内有旷课现象者,不得参加评比。

四、优秀团干部评比办法

(一)评比范围:院团委委员、团总支委员、团支部委员。

(二)评比条件:

1、政治思想: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遵守国家法律,服从上级团委安排,模范地遵守团的章程,能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2、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品德优良,无不良习惯;

3、学习刻苦,成绩良好,体育达标;

4、具有组织、协调、领导能力,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具有模范带头作用,能够领导本支部团员开展工作,在任职期间使支部在学校内产生较好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