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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决定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6-28  浏览次数:1072
表彰决定

  依据兰教发[2007]57号《关于表彰2007年兰州市“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决定》文件精神,我院报送的王玺等15名同学被市教育局系统授予兰州市“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王建虎等5名同学被授予兰州市“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这些受表彰的学生热爱祖国,乐于奉献,团结互助,他们勤于学习、善于创造,在学习和实践方面都取得了突出成绩。希望受表彰的同学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同时希望全体团员青年能够以他们为学习的榜样,刻苦学习,奋发成才,砥砺品格,自立自强,争做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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